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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四部门: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

作者:[db: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02  浏览:22

根据商务部网站的消息,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情况下,为了支持福建发挥对台独特优势、进一步扩大对台先行示范效应,2024年1月8日,商务部、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一同发布了《关于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共提出14项措施,涉及5个方面。

一是支持福建扩大对台开放合作。积极推进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推动福建充分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则,支持福建加强对台招商引资。

二是支持福建对台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升福建对台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福建打造对台贸易枢纽,探索两岸服务贸易合作新业态。

三是深化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深化闽台产业融合,协助福建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支持福建对台合作平台建设。

四是助力在闽台企融入国内大循环。推动福建内外贸一体化建设,支持在闽台企申报老字号,支持福建对台会展交流。

五是促进重点区域加快融合发展。支持福建沿海地区密切与金门、马祖贸易往来,加强与金门、马祖合作开展园区建设。

一系列措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闽台经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经贸融合发展,支持台商台企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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